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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载中国人事报 |
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人才派遣服务协议建立起劳务合作关系。要做好人才派遣工作就必须建立起规范化的运作模式。
制定《人才派遣法》是当务之急,人才派遣中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相当复杂,涉及工资、培训、福利、养老、工伤、医疗、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在缺乏相关法规作指导的情况下,有可能产生用人单位借机规避其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消极作用。因此,在促进人才派遣发展的同时,及时立法,加强对人才派遣的规范和管理十分必要。
结合我们国家自己的实际,我国人才派遣立法可以从派遣系统、派遣工种、派遣期限、派遣合同、派遣机构的权责、用人单位和派遣员工的权责等方面,确定人才派遣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从派遣公司的开业条件、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等方面对其进行规范;从派遣就业劳动者应享受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保障其权益。
建立防范人才派遣风险制度,被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与劳动纠纷已不再由用人单位来处理,而是直接转嫁给了人才派遣服务机构,这无疑会加大人才派遣服务机构的潜在风险。因此,必须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
实际工作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风险。(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保障政策,切实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利益,为派遣员工继续教育提供通道。(2)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派遣员工管理办法,争取实现同岗同酬,享受相同福利待遇。(3)派遣员工的党、工、团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合同期内参加所服务单位的组织活动。(4)规范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明确规定出现纠纷后用人单位、派遣员工、派遣公司三方的举证责任。(5)对有保密要求的岗位,增加签订保密条款,明确责任义务。(6)为了抵御风险,从营业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并设立人才派遣风险基金,在人才派遣服务机构出现风险时予以自救。
风险基金的建立可采取以下筹建办法:①从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中按其经营收入收取一定份额的风险基金。②将人才派遣纳入再就业工程,争取政府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的支持。③寻求社会资助宣传人才派遣行业的社会功能,争取用人单位和社会人士的资助。
加强人才派遣服务机构的建设
我国人才派遣业有其生存发展的基础。然而,人才派遣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问题出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人才派遣业还处在发展初期,在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指导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多处在观望、考察之中。
其二,人才派遣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人才派遣业的进入门槛很低,几个人、一台电脑就可以开门营业,但这样的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往往很弱。另外,在国内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人才派遣服务机构常常又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市场开拓、企业人才引进、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管理体制上或多或少地存在些问题。因此,在创办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伊始,就要明确人才派遣服务机构的企业性质,引入市场机制。
成立人才派遣行业协会
为了抵御风险,确保人才派遣业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有必要成立人才派遣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共同研究客户服务新问题,制定服务规范,维护人才派遣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发出适应市场需要的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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